律师解读《年轮》原唱之争:谁才是最终赢家?

近期,关于歌曲《年轮》的原唱之争闹得沸沸扬扬,网上的讨论层出不穷。今天,我们就来请律师给大家解读一下这个事务。谁才是真正的原唱?这个难题复杂吗?接下来,一起看看吧。

原唱是谁?争议的起点

这一切的风波是由一位名叫“旺仔小乔”的博主引发的。她几年前在社交媒体上表示“只会写张碧晨原唱”。这句言论落下后,就引发了一场关于《年轮》的争论。汪苏泷及时回应,表示希望减少负面舆论,但最终还是选择收回《年轮》的授权。而张碧晨的职业室更是明确称其为“唯一原唱”。就这样,这场关于“原唱”的隔空对峙开始升级了。

原唱的法律认定:具体标准是什么?

对于大众来说,原唱的定义似乎很简单,但律师常莎指出,从法律条款的角度来看,“原唱”其实没那么简单。在法律界,“原唱”并不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,而是行业的通俗说法。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,原唱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几方面:首次公开演出的时刻、表演者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合同是否有约定、作品登记信息等。

那么,大家会想,这是不是意味着时刻越早就一定是原唱呢?其实不是!法律上并没有固定的“首唱”的判断标准。

多个原唱?情况复杂!

那么,关于《年轮》,是不是就不能有多个原唱呢?常律师表示,在音乐行业中,多人原唱的情况完全是有可能的,但在确认之前需满足多少条件。这包括:创作阶段就明确的多版本演唱规划、授权的完整性、合理的首发周期等。

因此说,一首歌是否能有多个原唱,还需要凭借证据来证明。听起来似乎有点复杂,但在音乐全球中,情况往往是多样的。

收回授权有何影响?

接下来就来谈谈汪苏泷方提到的“收回授权”难题。如果著作权人收回授权,那原唱是否就不能再演唱这首歌了呢?常律师指出,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著作权人确实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,但这样做也有一些限制。如果原授权合同仍在有效期内,著作权人是不能单方面撤销的。

这就提醒了大家,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中的条款,确认授权是否具备永久性等条件。这样在出现难题时,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划重点:原唱之争,谁能说清?

对于《年轮》的原唱之争,作为歌迷的我们可能会感到困惑。但通过这次律师的解读,不难发现,其中涉及的法律聪明其实并不浅显。在音乐产业中,原唱的认定不仅需要看谁开头来说演唱,还要考虑合同、公开发表等多个影响。

无论事件的处理结局怎样,希望能够给广大音乐爱慕者带来一个明确的答案。你们又怎么看待这场原唱之争呢?是否认为也该更关注音乐本身,而非原唱的标签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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